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24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纪委监委近期以“清廉乡村”建设为载体,通过晒出清单的形式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7月2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乡村“小微权力”的监控和制约,各地纪委监委一直都在摸索之中。正因为“小微”,才导致监管中出现“真空”,继而产生“微腐败”,致使“小贪”变“巨虎”。为此,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纪委监委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切入点,推动建立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从监管“责任”、“权力”运行、履职“风险”等方面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村(社区)小微权力套上“紧箍”。这三张“清单”,基本实现了监督管理与权力运行的“全覆盖”,为“清廉乡村”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
“责任”清单促落实,监管必须“到位”。村“两委”班子就是乡村发展的“火车头”,决定着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最基层的“管党治党”的责任,就落在“两委”的肩上。在新的年度里,究竟该怎样“管”?“管”什么?特别是在一些偏远的山村,恐怕“两委”班子都是一头雾水。“责任”不明,则无从“管”起。有了“清单”,监管起来就有的放矢,特别是配合县、镇、村“监督队伍”重点围绕惠农资金监管、土地征收流转、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让责任压得更实,唯有监管“到位”,“清单”才算完成。
“权力”清单立规矩,运行必须“阳光”。近年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反腐倡廉的常态。但是,在最接地气的乡村,“小微权力”究竟怎样才能“阳光”起来,有些时候只是听起来很美而已。因此,这张“权力”清单就是“小微权力”运行的标尺,从人事、资产、资金、资源、工程项目等明确权力事项及运行流程,“小到一张发票,大到工程招投标等,都要在村里进行公开公示”。这样,乡村“小微权力”究竟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主动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真正“阳光”起来。
“负面”清单作警示,履职必须“避险”。所谓“廉政风险”,就“小微权力”而言,主要是指凭借所拥有的“权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出现谋求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要彻底避免这种“负面”的可能性,基层干部需要警示、提醒。为此,第三张党组织书记履职“负面”清单,明确了行使职权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其防控措施,那警示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清单警示的同时,再常态化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那么在“履职”中就能很好地“避险”,让工作更实在。
“严是爱,松是害,廉洁从政做表率”,对村级“两委”的“严管”,其实是真切的“厚爱”;三张“清单”把“小微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给“小微权力”带上“紧箍”。这样,一则促使基层干部不逾矩,大大减少了“廉政风险”;二则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提高了群众的信任度,对地方发展将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建设“清廉乡村”,是发展的需要,更是时代的需要,而三张“清单”的兑现将为“清廉乡村”建设保驾护航,营造出一片气正风清的发展蓝天。(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 何竹梅)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