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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乡村客运,补齐交通“短板”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10

□ 何竹梅

  “公路是通了,还不是赶不到车,赶集走亲都靠走路,难啦!”“公路通了,是要好走点,可是娃儿些上学放学还不是要走一两个小时,小点的接送也恼火!”近年来,在党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下,许多偏远山区都通了公路,但农民朋友特别是留守老人们在谈到交通运输时一脸无奈,说他们好容易集资修好了乡村公路,但赶个集走个亲什么的还得步行,眼看有车不能乘坐,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偏远一点的乡村公路基本是没有开通客运的,只有一些私家车和农用车。根据交通部门的规定,私家车没有载客的资质。面临乡村客运这一商机,有的农民就购置面包车为乡亲服务,也收点费用。然而,这是“非法营运”,属于被打击的对象。这样一来,乡村的客运成了交通“短板”,“修好公路而不能享受”的矛盾日趋突出,留守老人和孩子的无奈尽在其中。

  当然,要说哪个部门不为群众着想也有失偏颇,因为打击私车的非法营运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也是为了群众的安全。在这样的体制下,农民朋友要想乘车就只有自己买车。就目前的情况看,要家家户户买车和人人都会开车,特别是留守老人,还简直达不到那样的水平,这种“有车不能坐”的现象,给广大农民带来的不仅是麻烦,有时还会耽误大事。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营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更加艰巨,稍有不慎,那些非法营运的车辆就成了漏网之鱼。面对日渐突出的乡村客运矛盾,相关部门当如何补齐这个“短板”呢?首先,要深入基层,多聆听百姓的呼声,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比如,人口比较集中而又大一些的村社,可以考虑适当开通班车客运。如果目前的能力还达不到,是否可以通过适当程序将一些有志于从事营运的私车进行注册登记使营运合法化,既可以缓解客运能力的不足,又可以为偏远乡村的百姓提供便利,也能够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作者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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