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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录用”真是舆论监督的胜利?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8-17

□ 王鸣镝

日前,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公务员招考中,因为公示拟录取两名20岁以下的考生,引起网络热议。8月16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韩某某出生年月存疑,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其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不予录用的决定。(8月16日  光明网)

如同等待“另一只靴子落地”,河南18岁考生上岸事件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韩某某因出生年月存疑,决定不予录用,这似乎又是一场“舆论监督”的胜利。

试问,这真的是“舆论监督”的胜利吗?从公示“18岁考生上岸”拟录用名单引发公众质疑,再到决定不予录用,既有涉事单位及时回应,更有网民的推动参与,“舆论监督”似乎功不可没。然而,如果没有舆论监督的跟进,“18岁考生上岸”的问题是否这么快就有结果,想必才是悬在公众心头的最大疑问。

表面看来,韩某某不予录用,事情似乎可告一段落。不过,稍加琢磨不难发现,出生年月存疑的表述,并未明确到具体细节,是有更改年龄之嫌,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众所周知,改年龄需要的“实力”,绝非常人所及,背后又有着怎样的真相?公众不得而知,而据过往大量常识表明,问题的焦点一经转移,真相乃至最终责任者很可能就此逃离公众的视线。  

事实上,尽管此次“18岁考生上岸”纠错比较及时,但这种及时也恰恰折射事件的玄妙。因为在拟录用公示名单之前,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诸多环节,对考生的个人信息审核本身就是一种前置条件。如此一来,难免让人生出新的疑问,如果不是因为“舆论监督”的力量,韩某某等人是否就会“趁虚而入”!究竟是制度之失、管理之过,还是审核在走过场!

从该事件中,公众不难发现,世界上本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奇迹,一些所谓的奇迹终不过因为权力约束不够,程序执行不严,问责力度不大,让别有用心之人没有得到足够的惩戒,使得违规者蠢蠢欲动,乱权心不改。而今“不予录用”的结果,难言舆论监督的胜利,更难言问责机制的“鞠躬尽瘁”,这才是“18岁考生上岸”后续,急待舆论和社会公众继续跟进并关注的未竟之问。

(作者单位: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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