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27
今年,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相继发布史上最严厉的防火命令。
明确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
划定防火区:四川省、宜宾市所有林区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屏山县所有林区及林地边缘向外200米范围。
近期
屏山公安连续查处
多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
行政拘留6人
案例一
2021年2月9日,违法行为人汪某在自家田地放火焚烧杂草,存在火灾隐患。目前汪某被县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
2021年2月18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隆兴村小塘坝(小地名)烧荒,接警后鸭池警务室警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姜某正在地里烧荒,过火面积3亩多。
经询问,姜某对自己烧荒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姜某被县局依法行政拘留二日。
案例三
2021年2月18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隆兴村小塘坝(小地名)烧荒,接警后鸭池警务室警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罗某正在地里烧荒,过火面积1亩多。
经询问,罗某对自己烧荒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被县局依法行政拘留二日。
案例四
2021年02月20日,龙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山上烧火。
民警接警后迅速通知消防并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在后火情已经扑灭,根据现在勘查和了解,违法行为人邓某在自家地里干活,休息的时候抽烟,由于烟头没有及时踩灭,随后引燃了堆在盘边的一堆竹叶。目前,邓德朝被县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五
2021年2月13日,新市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违规野外用火。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询问,系违法行为人姚国某、姚定某在地里焚烧杂草和枯枝丫,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目前,姚国某、姚定某被县局依法分别行政拘留五日。
野外违规用火
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
广大群众不带火种进山
禁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来源:宜宾新闻网)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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