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27
豆蔻年华,
居然还有婚约在身?
不必惊讶,
这样一件荒唐事还真就发生了!
2月26日,记者从叙永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获悉,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糊涂爹”为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引发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
小饶14岁时
就有婚约在身
这婚约从哪儿来的?
还要从小饶的父亲饶某
干的一件荒唐事说起
认准女儿难依靠 订婚先获彩礼
饶某与妻子共生育3个女儿,大女儿和小女儿随妻子在重庆娘家读书,2女儿小饶随饶某在家读书。在饶某看来女儿柔弱不能依靠,于是打起了给女儿找个婆家,好让自己老有所依的主意。
去年8月19日,经媒人介绍和饶某撮合,杨某与小饶订立了婚约关系。订立婚约关系时,饶某要求杨某向他们家支付42000元的彩礼及价值1万余元的物品。杨某按照饶某的要求,支付了42000元的彩礼。
母亲带女返校 诉至法院还彩礼
在婚约订立后,杨某和小饶未共同居住生活。远在重庆的小饶母亲知晓这一情况后,将小饶带到重庆继续读书,婚约无法履行。因此,杨某诉至法院要求饶某返还彩礼。
法官释法 父母进行普法教育
通过社区走访、和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法官了解了案情的始末后,对杨某和饶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并对双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训诫,并组织双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和学习。
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理、讲道理,杨某和饶某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最终就返还彩礼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饶某分期返还杨某彩礼40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来源:综合四川在线 发现泸州)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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