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8-22
近日,为增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等场所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龙马潭区印发了《泸州市龙马潭区2025年度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政府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政府奖补、企业优惠等途径,有序推动全区新增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两改”工作。

8月21日下午,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部署会,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以及各燃气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详细解读了“瓶改管”“瓶改电”奖补政策的核心要点以及奖补申请及兑现流程,确保与会人员清晰把握政策方向,顺利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方案》规定,我区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经营店备案证),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个体经营户(含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餐饮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场所以及理发店、茶楼等商业用户,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改造且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享受政府奖补政策,超过截止时间不再享受政府奖补政策。
具体奖补政策:一是对申请“瓶改管”的用户,其户内燃气改造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根据燃气安装合同及开具的税票金额,政府定额奖补4000元/户;二是对实施了一户一表(以供电公司开户名为准)报装容量在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报装“零投资”,对表计及以前的(公供部分)改造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对表计后内部线路改造建设和更换电灶具等产生费用的政府奖补资金按1500元/户予以定额奖补。
下一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与各职能部门对接配合,严格把控实施标准及工程质量,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瓶改管”“瓶改电”项目安全高效落地。(文/图 曾燕)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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