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02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四川省农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麻辣香脆萝卜干(酱腌菜)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2号),涉及我市四川省农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麻辣香脆萝卜干(酱腌菜)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0510000004032545;样品名称:麻辣香脆萝卜干(酱腌菜);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0-06-23;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省农香食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符信路36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古蔺县王氏凤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头道河村一社;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01 产品控制情况
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向古蔺县王氏凤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对其生产厂区和库房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
麻辣香脆萝卜干(酱腌菜)共生产1334瓶,计300公斤,货值4669元;销售与抽样共计857瓶,计197.4公斤;库存477瓶,计102.6公斤,商家自行销毁剩余产品;召回0瓶,共计0公斤,因全用于抽样和已被使用故无法召回。
02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使用的配方存在问题。
03 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处罚,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批次产品与XC20510525684936092并案处理于2020年11月25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古市监处告字〔2020〕320号),处罚情况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9338.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捌元整)
罚款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01 产品控制情况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6日向四川省农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在现场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明:
该批次麻辣香脆萝卜干(酱腌菜)共购进22瓶,共计9.9公斤,货值286元;已销售10瓶,共计4.5公斤;封存12瓶,共计5.4公斤;召回0瓶,共计0公斤,因全用于抽样和已被使用故无法召回。
02 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环节造成。
03 行政处罚情况
因办案人员办案的时候发现涉案店铺已停止营业且涉案店铺地点已变更为其他行业店铺经营,无法找到涉案负责人。从该地点现经营负责人现场了解到,涉案负责人早前因疫情原因,经营不善,已关闭涉案店铺,远赴广东打工还债,故未处罚。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