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5月29日,宜宾市屏山县派出所接到报警:当事人张某与某公司安保人员发生争执。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张某身上酒味浓烈。经张某交代,其晚饭时饮啤酒两瓶。
凌晨2时许,因不满附近某公司噪音扰民,张某驱车前往该公司,与安保人员发生争执。民警对张某依法抽血送检,经检测,张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29.0mg/100ml,为醉酒驾驶。
9月8日上午,屏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屏山县驾校,公开开庭审理这起醉驾案,并当场宣布庭审结果:醉驾男子张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100多名驾校学员到场旁听。
课后,学员们纷纷表示:酒醉驾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拿到驾驶证后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必须遵纪守法!
关于酒驾、醉驾,你应该知道的事
(来源:屏山公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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