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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小节无害论”背后的“腐败深渊”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03-29

□ 王鸣镝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实施十余年来,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然而现实中,仍有个别干部把吃点、喝点、玩点当人之常情,以“小节无害”自恕,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组织上定会宽容原谅。“小节无害论”是自欺欺人的错误认识,若任其发展蔓延,对党员干部危害无穷。(3月28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是国家之脊梁、民族之栋梁,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然而,个别干部却自觉小节无害、无伤大雅而选择熟视无睹,终因小失大、积小成大,滑向深渊。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的“倒掉”,再到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的“落马”,一个个倒下的贪官如同一本本活生生的“反腐教材”。无数“案中人”的故事告诉我们,小是大的开始,多是少的积累,从“小红包”到“纸箱装钱”,从“下不为例”到“按照惯例”......没有扣好“第一粒扣子”,日积月累,积小成大,打开了一条由“破规”“破纪”到“破法”的不归路。

清廉一生之事,贪腐一念之间。一个人腐败堕落,往往是从贪占“小便宜”开始的。面对烟酒茶、红包与购物卡的“小意思”,干部不妨多动动脑筋,时刻保持清醒,贪图小利的背后必是腐败的“前戏”。面对披着“小意思”外衣的“腐败陷阱”,党员干部既要敢于说不,坚决地拒绝“第一次”,不收非份之礼,不吃不明之宴,不发不义之财,不进是非之地。更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常掸思想灰尘,常清心灵垃圾,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廉洁阵脚、压实法纪底线,绝不能行差踏错;更要多一些“小题大做”,避免“积羽沉舟,群轻折轴”,才能从根子上堵住“小微腐败”的“命门”。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从最初“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的“三大纪律”到后来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再到今天的“八项规定”,变的是条款,不变的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扛实“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严格规范自己,时刻拉起思想“警戒线”,筑牢作风“防火墙”,才能守护好“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幸福。(作者单位: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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