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门户网站

叙永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网络谣言线索的通告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1-25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叙永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广大网民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其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网络介质(例如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邮箱等)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三)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终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四)利用境外域名开办的“法制”“监督”类网站,以及打着“舆情工作室”“维护企业、个人形象”等旗号,提供有偿删帖、“水军”炒作服务的。

  (五)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的。

  (六)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

  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或通过邮箱、信函及见面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110,手机:13419198448

  举报邮箱:115958587@qq.com

  信函或见面地址:叙永县公安局

叙永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

(来源:平安叙永)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