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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司法拘留打破僵局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9-25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对一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该案案款及时到位。

  余某某与周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由周某向余某某支付运费4000元,并按约定时间全部付清,否则,周某还需支付余某某违约金1000元。眼见约定时间已到,周某迟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余某某遂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纳溪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并尽快履行义务,并电话联系其到执行局协商解决该案。次日,周某从外地赶到执行局,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组织双方初步协商还款方案,但周某以无稳定收入来源为由,对于5000元案款表示暂无能力支付,态度敷衍。

  执行法官立即让周某出示微信收支流水情况。在铁证如山的收支流水面前,周某这才松口,承认之前是有钱可以偿还的,但因为余某某坚持要收违约金,所以双方没谈好:“我是晚了几天联系他付款的事,但我是诚心要付的,没有必要因为晚几天就收违约金”。对于周某的疑虑,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是申请人收取违约金的依据:“4000元运输款的支付时间是你和余某某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签字表示同意的,余某某坚持要你支付1000元违约金没有任何问题。”周某依旧不依不饶,要求申请人放弃违约金,他才同意支付4000元运输款。最终,余某某表示让步:“违约金我只要一半,也就是500元,你现在支付4500元,这事就了结了。”面对申请人的退让,周某不仅没有谢意,反而认为理所应当:“500元少了,必须1000元违约金都放弃才行!”面对态度蛮横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果断亮剑,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实施司法拘留。

  在前往医院体检的路上,执行法官再三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决的后果,敦促周某主动履行,还来得及。可周某选择无视,称“拘留就拘留,没什么!”警车抵达医院后,周某着急了:“我不做体检,凭什么体检!”情绪激动,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明体检是送拘的必经流程,听了法官的话,周某表示愿意现在付款,马上就付。“你们不要拘留我,我不体检,我现在付款可以不?”最终,4500元当场支付,该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敢用善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执行威慑机制,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合法权益。(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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