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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为林权五兄弟反目10年 联动用“典故”巧调化纷争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9-02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大渡口法庭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作用,联动纠纷所在地新乐镇社会治理中心、司法所、金凤村村委会,成功化解五兄弟因100多平方米林权地相争导致10年反目的矛盾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讲述《七尺巷》典故引导下,以林权地所有者以经济补偿其余4兄弟彻底解决而重归于好。

  今年8月,纳溪区新乐镇金凤村56岁的村民熊某福向纳溪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起诉书,状告72岁的兄长熊某均等4个兄弟。熊某福在起诉书称,自2015年母亲去世至今,熊某均多次擅自砍伐其所有的屋前竹林,经劝阻无效迫不得已诉至法院。

图1:承办法官以《七尺巷》故事进行调解.jpg

  承办法官接手这一案件后,通过阅卷和多方了解,得知熊某福家共有5兄弟。除了熊某福、熊某均,另外还有三兄弟。熊某福与熊某均等4亲兄弟矛盾由来已久,此前还因熊某均4兄弟砍伐熊某福家门口的竹子引发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村社干部、派出所多次介入均未能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还从当地村干部了解到,熊家兄弟间主要是因老一辈的遗产处置问题时常发生纠纷,整个家庭矛盾错综复杂,始终未得化解,至今已有10年。

  原来,熊某福因排行小,母亲一直随他生活在一起。几个哥哥成家立业分家后,母亲生前的一块100余平方米林地且在熊某福家门口,母亲去世后由他继续管理。熊某均等4兄弟认为,母亲留下的100余平方米林权地属老一辈的遗产,理应由5兄弟共同继承,熊某均也不时前往熊某福家门口砍母亲遗留林地上的竹子。

  承办法官在了解矛盾纠纷的原委后,由此判断本案属于积怨已久的家庭矛盾。随即联络新乐镇社会治理中心、镇司法所、金凤村委会,共同研判矛盾纠纷,决定发挥多元解纷机制进村开展巡回调解。

  “谁手持林权证,谁就应该是合法权利人,当然要排除熊某均的侵权行为”“林地属于母亲生前留用,当属母亲的遗产,应当由我们五兄弟共同享有……”8月19日调解当天,熊家五兄弟家庭代表悉数到场,兄弟间针对母亲留下的林地权属争执不下,让调解陷入僵局。

  于是,“联动调解小组”及时通过会商,判断熊家纠纷可能是因部分家庭成员无法接受析产不公、遗产分配不均所致,此类“家务事”本应充分尊重农村家庭自主权,老一辈的分家析产意愿恐不宜通过司法公权力强制干预。为此,“联动调解小组”分工协作,针对各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深入进行调解,了解其各人的诉求。

  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阐释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不同的法律效果,并以清朝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家人在桐城老家与邻居之间因一条巷道主动退让三尺的《七尺巷》典故入手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说,身为大学士的张英劝说家人主动退让三尺方便邻居建房,并以“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回信来劝诫家人与邻为善与邻为伴,何等宽阔的胸怀,何况5兄弟还是手足呢。

图2:在《调解书》签字盖手印确认.jpg

  听了承办法官讲的《七尺巷》的典故后,5兄弟都颇感惭愧。最后在承办法官和村干部向原告熊某福了解其诉讼目的在于维护自身林地权属时,提议是否可以采取货币给予其余4兄弟给予补偿的方案。熊某福当即表示愿意补偿其余4兄弟每家500元。他说:“位高权重的大学士都能做到与邻为善,退让三尺,何况是一个娘奶喂大的亲兄弟。”

  当镇政府干部当即向其余四兄弟讲了熊某福愿意给予每人500元的补偿后,四兄弟一致答应了下来,并确认争议林地权属归于原告熊某福所有。随后,新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熊家五兄弟签署人民调解协议,熊某福当即兑现全部补偿款,并当场表示冰释前嫌,表示亲兄弟永远都是亲兄弟,以后兄弟家有大小事,大家还是将一如既往互帮互助。

  至此,此桩积怨10年的家庭矛盾最终在联动调解和《七尺巷》典故引导下得到圆满解决, 五兄弟的脸上终于绽放出欣慰的笑容,握手重归于好。(周超文 胡浩 刘晓梅)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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