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03
2021年春节将至,泸州市古蔺县城大街小巷到处张灯结彩,人们忙着置办年货,年味越来越浓。
2月1日下午,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县城街头上将辱骂执行法官、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牟某勇抓获,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案件回溯到2019年7月2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案外人杨某某在古蔺县城办完事,因二人晕车,于是决定打牟某某驾驶的“摩的”(无号码牌、没有购买交强险)回茅溪镇。车行至皇华镇场镇道路处时,与另一被执行人陈某驾驶的往古蔺方向的小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发生碰撞。
这起交通事故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造成共计235666.13元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牟某勇承担30%责任,赔偿刘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3699.84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牟某勇,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牟某勇不但拒绝报告财产,还在电话中对执行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执行法官。对于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释法明理,牟某勇丝毫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过错,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依然无赖耍泼。随后,牟某勇随时随地通过电话、短信挑衅执行法官,一边说要见执行干警,一边又拒绝告知其行踪。
2月1日下午,牟某勇又短信联系执行法官,故弄玄虚地告知执行法官“我到了”。面对牟某勇蔑视执行权威且拒不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准备去“会”一下这个嚣张、狡猾的被执行人。
如果贸然行动,肯定会打草惊蛇,无法将行踪不定的牟某勇捉拿归案。多日来和牟某勇的斗智斗勇,执行法官了解到其又重操旧业,在古蔺县城以跑“摩的”载客为生。于是,经商议,决定让一名年轻干警身着便装,伪装成乘客,准备打“摩的”引蛇出洞。
眼见生意送上门,牟某勇自然不想错过赚钱的机会。变身“乘客”的执行法官为了避免牟某勇怀疑,将乘车地点选在街头。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则潜伏在周边商铺等待牟某勇的出现。
十多分钟后,牟某勇出现了。见到突然出现的执行法官,牟某勇仍冥顽不灵,气焰嚣张,被执行干警强制带回法院。被带到古蔺法院的牟某勇仍撒泼、叫嚣,并拒绝报告其财产状况,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对于牟某勇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书的行为,作出了上述处罚。
执行法官在此提醒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道”。(陈攀)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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