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05
12月2日下午
6864瓶
侵犯“郎酒”注册商标“郎”字专用权产品:
“鼎吉郎红花贰拾酒”709件
“鼎吉郎五星酒”435件
被集中销毁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七条的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经批准立案调查。
经调查查证后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6日对四川华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查封扣押的“鼎吉郎红花贰拾酒”709件和“鼎吉郎五星酒”435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12月2日下午,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这批侵犯“郎酒”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予以全部销毁。
(来源: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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