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11
12月10日上午9时许,泸州市合江县白沙镇北寨村村民李迎招向白沙镇人民政府上交了一只无法飞行的鸟类。经鉴定,属国家保护鸟类——游隼。
据了解,当日凌晨4点,准备起床的李迎招在镇上出租屋内听到疑似猫捉耗子的声音,闻声而去,发现一只不断扑动着翅膀但没有飞行能力的鸟类,远看像只鸽子,走近后观察其脑袋,并不是。李迎招说:“自己从未见过,应该是国家保护鸟类”。
考虑到自己直接将其放生,它并没有生存能力,李迎招将其捉住保护起来,天亮后交给政府,希望政府救治后将其放生。
李迎招说:“这种做法是我在电视上学到的,电视中别人将意外捕捉到的野生动物上交政府的行为影响到了自己,我认为自己也应该这样做,为保护野生动物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李迎招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每人都应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中来,白沙镇自归所所长表示,他们会将这只游隼救治后放归大自然。
(来源:合江新闻)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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