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6-06
2026年起
泸州市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新政
划重点来了
病种范围全面扩大
85个病种全部纳入保障。门诊慢性病增至45种;门诊特殊疾病增至40种。
报销比例精准提标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提高至75%。
支付限额科学设置
8种重点病种,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3600元、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提高到2700元、居民医保提高到2520元。
其他37种病种,职工医保统账结合提高到2400元、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提高到1800元、居民医保提高到1680元。
新政呈现三大亮点:病种范围全面扩大。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目录,85个病种全部纳入保障。门诊慢性病由28种增至45种;门诊特殊疾病由17种增至40种。更多常见病、重病、罕见病纳入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选择更广、保障更全。
报销比例精准提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75%,切实减轻职工患者长期用药负担;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保持稳定,待遇不降低、保障可持续;门诊特殊疾病支付比例保持不变,参照住院管理,保障力度不减。
支付限额科学设置。针对冠心病、帕金森病、脑血管病后遗症等8种重点病种,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3600元、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提高到2700元、居民医保提高到2520元;其他37种病种,职工医保统账结合提高到2400元、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提高到1800元、居民医保提高到1680元。参保人员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增加200元,全年最多增加800元。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参加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年度起付线为200元、退休人员150元,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别为50%至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参加单建统筹的职工年度起付线200元,支付比例50%至6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30元,支付比例为70%。
关于市外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及贵州、重庆、云南六市(大理、丽江、昆明、楚雄、昭通、云南省本级)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其他地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APP等线上渠道或线下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照省医保局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在省内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处于参保有效状态的,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支付给个人。计发天数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致,基础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婴增加15天。
(来源:泸州发改发布)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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