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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两部门发布关于依法督促备案主体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通告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6-05

  为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金融秩序,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泸州市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二、备案时间

  备案主体在设立登记时,应当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无法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办理设立登记的,可以现场办理,并在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备案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不再符合《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承诺免报条件的,应当自发生变化或者不符合承诺免报条件之日起30日内,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三、备案途径

  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http://scjgj.sc.gov.cn/),选择“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法人登录”-“受益所有人备案”-“更新/补正”进行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则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完成。

  若备案主体在系统内预留的手机号发生变更,为确保正常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申领。其次,在法人登录页面选择“其他登录方式”中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即可完成身份验证并进入系统。

  四、承诺免报情形

  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的备案主体,可以在承诺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

  (一)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

  (二)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

  (三)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

  (四)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

  备案主体承诺免报,仅需在填报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勾选确认,简化了备案填报流程。

  五、法律责任

  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咨询方式

  如对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或备案要求存在疑问的,可电话咨询028-60592707(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该咨询电话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可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021-58899966(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s://www.pbc.gov.cn)获取《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二版)》。

  特此通告。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信息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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