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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时代脉搏 ,把准发展态势,答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题卷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2-23

□ 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赵礼彬

  4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成为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法律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法规,统计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泸州市县统计调查机构时刻保持“赶考”清醒和坚定,紧扣时代脉搏,把准发展态势,答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题卷,护航国家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站位审题,读懂统计法治建设应有之义

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统计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抓手,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基本保障。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必须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心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思考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以及统计造假禁而不绝、处而不止的原因,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方法,转化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能力和本领。

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的生动实践。“为民服务 崇法唯实”是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内涵,是国家调查工作的核心理念。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国家调查工作的一部分,体现了深化统计法治意识、确保普法宣传实效、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方面内容。深化统计法治意识,要求统计调查工作者、调查对象具备法律思维,知晓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在工作生活中学法、守法、用法,知道有何不为、有何必为。确保普法宣传实效,需要统计调查机构创新宣传工作方法举措,拉近民众与统计调查工作、法律法规之间的距离,让社会各界人士支持统计、依法统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是对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一件、教育一片,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就是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管理和公布统计数据、资料,做到数据真实,不出假数。

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和奋斗目标,强调要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彰显了法治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统计数据是反映国情国力、社会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干扰误导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的决策,更是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触犯党的纪律底线,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引领保障作用,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不仅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能优势。

、盯关键破题,写好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之章

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是检验统计调查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深入推进依法治统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途径。泸州市县统计调查机构坚持党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绝对领导,锚定四川调查总队“四个一流”目标,持续提升法治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法治引领统筹谋划。认真谋划研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工作,明确全年统计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分解落实统计法治任务,形成层层压实、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按季度召开法治工作例会,党组听取有关统计法治工作汇报,查漏补缺,总结提升,推动工作开展。扎实开展保障调查数据质量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专业、重点指标、重点环节,深入研判影响调查数据质量的因素,及时排查、消除数据质量隐患,确保国家调查数据质量。

丰富载体方法,确保统计法治宣传效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干部法治意识与思维。推动统计法治知识进企业、进公园、进楼宇、进公交,利用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积极展示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抓好“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宣传,让统计法律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近年来,泸州市县统计调查机构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大,社会各界统计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

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成立依法治队工作领导小组,选优配强执法工作队伍。修订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筑牢制度防线,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在内网设立企业统计违法失信公示栏,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作用。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组织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提升队伍执法工作水平。近年来,对多家不同程度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调查对象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对多次不按国家调查方案操作的区县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有力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三、践使命答题,走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之路

加强统筹、聚势赋能,进一步深化统计法治意识。要在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环境,提升统计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将法治能力作为评先选优、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以上率下带作风、以下看上扬学风的浓厚氛围。

建强机制、夯基筑垒,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注重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以规范法律文书文本、优化执法操作流程、完善案件评审机制、明确问题处置标准为四大抓手,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在净化统计法治环境、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上的重要作用。

精准聚焦、协同发力,进一步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整合资源优势,共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要求,切实把普法工作融入到统计调查工作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治理念走进群众、深入人心。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宣传活动,耐心解答社区居民的咨询,进一步增强大众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识。

多环紧扣、全面出击,进一步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注重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技能培养,提升法治干部专业素养,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铁军”。大力推进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统计信用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统计违法违纪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增强统计法律法规震慑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生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泸州市县统计调查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打好打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久战、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推动国家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支撑!(完)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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