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18
12月15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的通知。省政府同意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增补86处革命文物作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自贡就有3处革命文物上榜!
一起来看看是哪些?
根据通知,自贡新增的三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大安区的邓萍故居和江姐故居,自流井区的自贡市解放纪念塔。
邓萍故居
邓萍故居,位于自贡市城郊东北部大山铺镇江姐村11组。
邓萍是红军的著名战将,是红军长征中牺牲的唯一一位军团级将领,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邓萍故居陈列有反映邓萍同志生平事迹图片、文物实物和文字资料。展厅分为4大功能展区:邓萍生平馆、邓萍故居馆、邓萍求学馆、兵运工作馆、平江起义馆、井冈山革命馆、长征纪念馆、遵义会议馆、中国革命精神馆等。
江姐故居
江姐故居位于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姐村。
故居分为实物厅和展览厅两个部分,内陈有托孤遗书、受刑刑具、遗照等实物展览。在这里能深刻地感受到江姐坚如钢铁的意志、宁死不屈的精神、对党忠贞不渝的品质。
自贡市解放纪念塔
自贡市解放纪念塔坐落在彩灯公园内。
纪念塔“前身”是抗日英雄纪念碑。1950年,自贡对纪念碑进行修改扩建,纪念碑被“加高加大”,在自贡解放一周年后,即1950年12月5日,自贡市解放纪念塔正式落成,碑高12.5米。作为纪念自贡市解放的标志性建筑,自贡市解放纪念塔是对自贡进入新时代的一个历史见证。对当代和后人重温历史,不忘过去,发扬革命传统有巨大的警示作用。
至此,自贡市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48个。
自贡,这座有着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借着文旅的东风,打好“文化”牌,实现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必将乘风破浪、奋起腾飞!
(来源:自贡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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