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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18

  夫妻离婚分割房屋,丈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妻子归还房屋,合理吗?

  文字太抽象,还是来看图吧!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1)

  向小红与汪大强原是夫妻。2002年,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儿子由向小红抚养,双方各分得50%房屋,汪大强所分得部分房屋折抵应付的抚养费。此后,向小红外出务工,儿子随外公外婆生活。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2)

  2010年3月,汪大强与马小梅再婚,他们并没有搬出汪大强被分割的那套房子,还对整个房屋进行了装修、改扩建。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3)

  2017年汪大强去世,2019年,向小红将马小梅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向小红离婚协议约定的部分房屋。  

  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由马小梅返还向小红原房屋。判决生效后,马小梅未将房屋返还向小红,向小红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多次走访和协调,一审法院以涉案房屋为马小梅唯一住房,不具备执行的条件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向小红提出执行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遂向泸州中院申请复议。

  执行分队出动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4)

  在复议审查中,泸州中院执行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向小红和她的儿子已经无房居住,被执行人马小梅对房屋已进行了部分腾空。

  有希望协调

  摆事实,讲道理,法官反复协商调解。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5)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6)

  法院邀请街道及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双方的共同亲属一同前往执行现场,根据房屋现状、结构,依照居者有其房及利于双方居住使用的原则,执行法官与双方开展多轮反复协商、调解。

  达成和解,善意执行

  达成和解,双方签字。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7)

前夫死后,原配要求现任归还房屋?!(图8)

  最终,在执行法官及现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由双方各分得部分房屋、互不经济找补。该涉民生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泸州中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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