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21
日前,经宜宾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高县纪委监委对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泽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李泽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李泽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高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宜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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