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9-03
宜宾市兴文县曝光两例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一、群众投诉古宋镇第一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
曾女士来电反映:
1月5日,她在兴文县古宋镇第一税务分局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要求她快点儿办理,并吼曾女士。当时,工作人员极其不耐烦,态度恶劣。并且业务办理完成后,没有对工作人员服务进行评价的设备。希望对该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并且希望增设服务评价设备。
部门处理意见:
收到反馈信息后,第一时间与曾女士取得了联系。
业务录入系统数据时,需要纳税人进行核验,超过核验时间会导致系统自动弹出,业务办理又重新开始。因此,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快速核对数据。
已对涉及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电话告知曾女士处理方式。
已告知曾女士大厅前台有评价服务设备,曾女士表示认可。
二、群众投诉共乐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有问题
温女士来电反映:
5月31日17:23,她到共乐镇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李某没有询问她需要办理什么业务,就直接告知温女士已经下班了。温女士提出质疑,表示公示的时间为17:30,工作人员反而表示提前一点时间下班很正常,她对此表示不认可。温女士希望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并提升服务质量。
部门处理意见:
1.经核实,温女士所投诉的情况属实。
2.目前,公安部门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该工作人员半月绩效。
(来源:宜宾新闻网-最美兴文)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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