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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些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方式违法违规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7-26

  2022年4月,泸州与成都、自贡、德阳、绵阳、乐山、眉山、宜宾8个城市确定作为四川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范围。现在,泸州市正积极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集中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为规范建筑垃圾排放、清运、处置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形成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对一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案例一: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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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15日10时许,宋某将负责收运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于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杜家街滨河苑旁空地处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红星执法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宋某整改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未按规定密闭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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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现场照片

  2024年7月17日9时许,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某建设项目驾驶员宋某在运输建筑弃土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红星执法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责令当事人宋某整改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三: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处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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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6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泸州某某有限公司在安宁街道某建设项目将土方交给个人运输,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泸州某某有限公司整改并处罚款23500元。

  下一步,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抓前端源头治理、中端运输规范、末端消纳闭环,联动城管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强化“两点一线”监管,以强有力执法保障“三端”齐发力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全链条管理。(赵仕伟)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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