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15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但是,因土地承包经营变动引起的纠纷、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因征收或占用农民承包地引起的纠纷而时有发生,如不及时防控和化解该类纠纷,将会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土地使用权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开庭审理后发现双方分歧较大,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江北法庭承办法官刘利君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村社干部一同前往争议地。
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当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的情况,向村社干部了解争议土地近年来的使用情况,双方当事人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近3个小时的现场勘验,承办法官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意见,核对林权证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识的土地性质及范围,结合村社干部的描述和专业人员的指导,进一步精确争议土地范围,现场出具了4张勘验平铺图及1张俯视图,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图纸标注范围予以充分认可并签字确认。
该案由于分歧较大,当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虽然此行,山路崎岖、杂草丛生、蚊虫叮咬,但法官们没有退缩,而是冒着酷暑,汗流浃背的一点一点地丈量,勘验、取证,当事人被她们的这种不惧困难的敬业精神感动,一个70岁的村民说:“看见法官来到这里,让我们感到很亲切”。
实地勘验,能测出公信新高度;踏实为民,能谱写公正新曲目。江阳法院法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让群众深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在江阳,法官走出法庭、走到矛盾源头化解纠纷已成常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江阳法院推行“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区15个镇、街道分别设立法官工作室,配备一名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将传统文化中的“无讼”“和合”理念融入其中,让法官的权威性、专业性与基层人民调解员优势互补,协同化解纠纷。
(来源:江阳法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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