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14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食源性中毒和误食误饮亚硝酸盐、有毒野生菌、醇基液体燃料导致人身伤亡事件。为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以下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通过正当渠道购买散装白酒和妥善处理饮用后的不适症状
散装白酒多为小作坊酿造,生产条件相对简陋,是农村地区广泛食用的酒类,可直接饮用也可制成泡酒。用餐时饮用散装白酒、自制泡酒、不明来源酒水后,若出现醉酒症状并同时伴随畏光、复视、视力下降等视力损伤症状,应当高度重视,及早就医。
应谨慎使用自制药膳酒,不随意相信所谓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饮用。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注意选择包装完整、标签标识符合标准的产品,不购买或饮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备案证的白酒,切勿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
餐饮服务提供者禁用亚硝酸盐和严控使用腌制品
亚硝酸盐中毒是指由于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引起的中毒,误将亚硝酸盐或者工业用亚硝酸钠作为食盐食用也可引起,也可见于饮用含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苦井水、蒸锅水后。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引起组织缺氧。
为防止误食亚硝酸盐中毒,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必须使用正规企业加工生产的腌制品。
醇基液体燃料与散装白酒要仔细辨别
醇基液体燃料是农村集体聚餐(含坝坝宴)普遍使用的燃料,因颜色和性状与白酒较为相似,在不仔细辨认的情况下极易混淆,误作白酒食用,引起中毒,危及生命。农村集体聚餐时应使用专门的容器盛装醇基液体燃料,在醒目位置进行标示,并及时提醒客人和消费者,市民朋友在聚餐时应细致识别。
如出现误食情况,应马上催吐并立即就医。
严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春夏季是野生菌采食最多的季节,引起的中毒事件比较集中,野生菌中毒没有特效药可治,小则上吐下泻,大则危及生命,广大市民朋友应不采不食野生菌,不能用土法和凭经验判断野生菌是否有毒。
严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大型会议活动等集体用餐及配送单位采购、制售野生菌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不得采摘、购买、加工、食用野生菌。出现野生菌中毒情况应第一时间送医,并随带样品,以便针对性治疗。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若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诊就医。(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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