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08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第3号)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充分论证,现将泸县调整后的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3个)
泸县太伏镇林桥村四社,石坝村六社感染者家及附近5户区域,白云社区云观路16号及其通道内区域。
二、中风险区(4个)
泸县太伏镇林桥村除四社以外的区域,石坝村除六社6户高风险区域外的其它区域,白云社区除云观路16号及其通道内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太平社区。
三、低风险区
泸县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关于调整分区分级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决定调整泸县全域分区分级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组织
(一)暂停泸县区域内道路客运班车(包车)。
(二)全县所有客运站暂停运行。
二、城市(镇)客运组织
公交车(含城镇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三、高铁客运组织
泸县高铁站执行“只下不上”政策,下车旅客实施闭环转运,已购泸县高铁站上车票的旅客按规定退票。
四、公路组织
(一)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双向查验。
对于进入泸县的救护车、消防车、货车和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公务用车、物资保障车等车辆,严格查验司乘人员“风险城市旅居史”、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放行。从省外驶入的上述车辆还需扫“入川码”并就地免费核酸检测后放行。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劝返。
对于驶出泸县的救护车、消防车、货车和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公务用车、物资保障车等车辆,严格查验司乘人员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扫“场所码”后放行。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劝返。
(二)国省干道管控参照高速公路实施,县、乡、村道按要求实施管控。
本通告自2022年9月7日20时起实施,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2年9月7日
(来源: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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