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08
泸县公安局关于对泸县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组关于调整分区分级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2号)》防疫要求,泸县公安局决定对泸县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内容
进出泸县全域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原则上所有人员和车辆不进入、不离开。
二、管制措施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泸县全域内的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车辆通行。因特殊情况并经县指挥部批准离开泸县的,需持有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交车(含城镇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暂停上路行驶。
三、以下车辆不受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一)持有应急通行证或县(含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文件,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车辆;
(二)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特种车辆;
(三)运送待产孕妇、患病就医人员等确需紧急通行的车辆。
四、途经管制区域的车辆,服从现场民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指示通行,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本交通管制自2022年9月7日21时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管控工作,警民携手,共克时艰,坚决筑牢抗击疫情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泸县公安局
2022年9月7日
管控区域如图:

(来源:平安泸县)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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