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10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 I 级响应要求,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现将严格小区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必须严格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全区所有住宅小区(散居楼栋)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 1 个进出口。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散居楼栋),物业公司必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散居楼栋),按照属地原则,划定划细网格,由区级部门、镇街和社区干部,以及社区民警、网格员、 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二、必须严格小区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在住宅小区(散居楼栋)进出口设置全天候 24 小时检查点,对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核查。本小区(楼栋)住户人员进出,严格实行一户一证的出入证管理,每户凭证每两天指派 1 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 1 次。本小区(楼栋)住户人员因上下班确需进出的,应当出具单位有效证明。对孕产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人员,准予临时通行。所有进出小区(楼栋)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不戴口罩、拒测体温人员严禁进出。
三、必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对市外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近 14 天有市外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按规定居家隔离 14 天,必须单人单间、不得外出,由社区明确管理服务责任人。
四、必须严禁人员聚集。禁止在小区内公共区域聚集,所有人员一律不串门,禁止 2 户及以上家庭成员聚集聚餐。
五、广大市民发现有不按规定居家观察、聚集聚餐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主动劝阻和举报。
此通告同样适用于村及各单位。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830-3123957、0830-2612231。
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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