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0-11
日前,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在指标方面,我省将开展住宅用地需求调查,建立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台账,据实提出次年用地需求。
《通知》强调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享受“一户一宅”的,不得再申请或审批宅基地。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做好生产生活安排的基础上,按照我省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各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拆村并居,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为什么要实行“一户一宅”?
改善村容村貌
过去缺乏规范,“一户多宅”现象在农村屡见不鲜。
超占、乱建等行为一多,便会严重影响村容村貌。
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将有效杜绝房屋、围栏、厕所等违法乱建现象,从而改善村容村貌。
保护耕地面积
只有规定“一户一宅”,才能确保农村农田耕地不会被占用。
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大家想建几套就建几套,想象一下在农村哪还能看见农田耕地呢?农民还有什么地方用来种粮食呢?
为什么城里人可以“一户多宅”?
土地的性质不同
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只拥有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村土地不具备商业性质。
房屋的性质不同
众所周知,在城市土地经过开发商开发后,能够进行合法销售,也就是说城市的房子具备了商品的性质。
而在农村,农村在自己宅基地所建房屋权属于自己所有。虽然农村的土地房屋也可以交易,但仅限于本村户口间,所以这跟城市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使用期限不同
相比城市房屋只有几十年的使用期限,农村的宅基地只要具有农村户口,农民就具有永久居住权和使用权。
不用担心房子会过期的问题。这个方面也能说明两者的区别。
获取方式不一样
城市里用来建商品房屋的土地都是房地产企业通过买卖而得来的,涉及到土地的出让金和税金。
如果城里人拥有多处房产,也就意味着多缴纳了很多税金。
但农村建房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资产,村集体成员如果想建房只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申请就可以了,成本相对低很多。
从上面可以看出,农村和城市的房屋是有区别的,各有各的优缺点,应该理性看待。(来源:综合四川日报、农业网Agronet、农视网等)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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