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01
消费者钱女士5月18日在泸州市某房地产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首付款18.4383万元。
该房地产销售公司分别向钱女士出具了两张购房收款收据。一张为15.607万元,一张为2.8313万元。但两张收据盖章单位不同。
钱女士回家后仔细查看合同,才发现该购房合同上写的购房首付金额为2.8313万元,其余15.607万元并未写在购房合同内。
担心有诈,钱女士找到该房地产销售公司,要求退房退款。结果,该房地产销售公司只退还了购房合同内注明的2.8313万元。余款经钱女士多次索要,均被搪塞、拖延。
6月15日上午,钱女士向泸州市消委会投诉,要求该房地产销售公司退还剩余的15.607万元购房款。
接诉后,泸州市消委会两名工作人员随即与钱女士一同前往该房地产销售公司了解情况。
该房地产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退还钱女士剩余的15.607万元购房款项正在公司走流程,还有段时间才能清退。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向该房地产销售公司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出具《投诉调查函》,要求及时处理。该负责人表示,将尽快退还钱女士的购房余款。
当日中午,钱女士就微信收到该房地产销售公司退还的15.607万元剩余房款。
钱女士对泸州市消委会的现场处置、快速处置十分感谢,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快评:当纸老虎遇到真猎人
现在个别房地产销售商,如上述信息中提到的那家公司,在消费者面前横蛮得很。明明是自己在售房合同中玩猫腻,被消费者及时看破了,却还敢胡搅蛮缠,不肯退还消费者巨款。他们在弱小的消费者面前,自视为老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
但是,当这只“老虎”遇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的时候,他们的原形就现了出来,——不过是一只纸老虎嘛!
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老虎”面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真猎人。有他们秉持正义和法律出手保护消费者,真老虎也好,纸老虎也罢,便只能望风而逃。
因此,当消费者遇到恃强凌弱的“老虎”时,不要害怕,只要收集和保存好证据,然后勇敢地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求助就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电话:12315。(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