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25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隆昌男子李某明明有能力偿还借款,却始终拒不履行义务,即使面对法院生效判决仍拒不履行。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成为隆昌市人民法院2022年严惩拒执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日前,隆昌市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该院执行局对李某欠款案的执行过程,“老赖”行径受人谴责。
拒不还款 “老赖”行径一再失信
原本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何以升级为刑事犯罪?李某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呢?
据隆昌市人民法院通报,2018年1月,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李某向隆昌农商银行借款29.5万元,并用自己位于隆昌市金鹅街道胡家巷的房屋作为抵押。然而,债务到期后李某未能及时还款。为此,银行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2019年12月4日,隆昌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隆昌农商银行本金29.5万元并支付利息,隆昌农商银行有权就拍卖、变卖李某该抵押担保房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然而,该民事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此,2020年2月,隆昌农商银行向隆昌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称,法院立案后便通过人民法院“12368”告知系统向李某发送了手机短信,通知李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法律文书、申报财产等。
面对隆昌市人民法院的执行要求,李某无动于衷,不仅未到法院领取执行文书,也未申报财产。在之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执行法官又多次向李某发送短信,责令他履行生效判决,李某仍未予理睬。
直到2020年6月11日,执行法官再次通过“12368”告知系统向李某发送短信,告知他如仍不履行执行文书指定的义务,将面临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李某这才第一次主动跟法院执行法官进行了联系,承诺马上把债务处理好。
原以为这件执行案件很快就能处理好,可让执行法官没想到的是,作出承诺的李某又一次失信了,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来电,他又一次选择了逃避,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是关机。
拒不配合 案涉房产拍卖无法进行
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隆昌市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李某当初抵押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在拍卖过程中又遇到了新的情况。
执行法官前往案涉抵押房屋时却发现,屋内住着李某年迈的父亲,老人不愿意搬出该屋,致使法院无法腾空房屋启动拍卖程序。
事后,李某辩称,不是自己不配合法院腾空房屋,而是老父亲坚决不搬,他为此还与父亲协商了好多次。
按照李某的说法,案涉房屋无法腾空与他无关。对此,执行法官却并不认同,李某是故意安排老人搬到案涉房屋居住,致使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手段。
2020年6月30日,隆昌市人民法院以李某公然抗拒执行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通过“12368”告知系统短信送达李某,但因李某拒不到案未能执行。
“既不偿还贷款,也不腾房,就是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形。”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李某的行为已然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
于是,2020年8月,隆昌市人法院将李某案移送隆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2年3月28日,李某在隆昌市古湖街道一酒店内被民警挡获到案。同年3月、11月,李某先后归还隆昌农商银行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1万元。
2022年12月20日,隆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隆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严惩“拒执”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隆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仍采取各种手段抗拒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明知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后,拒不到案接受处罚,并在此之后仍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拒不将抵押房屋腾空交付法院执行,李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其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价值准则、法治价值取向背道而驰。
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此,隆昌法院综合各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在执行工作中,大多数被执行人在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后能够积极履行义务,哪怕存在“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情形,法院也会穷尽一切手段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李某,便是隆昌市法院严厉打击整治失信行为,在2022年开展“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获得刑罚惩处的第一人。
法官说法
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共筑诚信体系建设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决、裁定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
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李某只要把欠款尽快还上,便能案结事了。可他明明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采取抗拒执行的行为,无疑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仅没能圆满化解纠纷,还为此摊上了“刑事”。用群众通俗的语言来说,他这是“没事儿找事儿”。
法官提醒大家,切莫把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当儿戏,只有大家共同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共同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才能共沐共享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
(来源:最内江)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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