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2-05
12月3日21时,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分局发布“12.1”警情通报,对徐某言语骚扰女中学生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具体通报如下:
2022年12月1日,纳溪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某女学生被老师骚扰。接警后,我局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徐某(男,37岁,纳溪区某学校教师)多次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向某女学生发送引诱、侮辱等信息,对该女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已依法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2月3日23时,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局依法依规给予徐某撤销教师资格,予以解聘的处理;对师德师风教育不严、处置不当的学校相关责任人已立案调查,追责问责。
(来源:综合平安纳溪、纳溪区教育体育)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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