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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 筑牢古城文脉保护制度屏障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9-17

  近日,《叙永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将于2026年10月1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叙永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新阶段,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筑牢制度基础。

  1991年,叙永县获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此前,《叙永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已获省政府批复实施,构建了空间保护框架,但在日常建设管控、修缮管理、活化利用、执法监管等方面缺少细化规则,保护工作长期面临“有规划、难落地”的困境。此次《办法》出台,正是为补齐县级层面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管理制度短板,把国家、省条例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县域实操规则,厘清县、乡镇、部门、村居职责,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保护工作机制,解决过去保护职责不清、监管依据不足问题,实现名城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办法》出台实施,立足叙永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实际,衔接上位法律法规与省级保护规划,为全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活化利用提供制度遵循,对推进叙永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关键性支撑作用。该办法补齐申报材料制度板块,落实保护责任、管控要求、活化利用机制,冲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筑牢制度基础,提升申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叙永融媒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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