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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房地产!内江7部门联合出台9条重磅举措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10-17

  重磅!内江出台9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优化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套数认定,鼓励推行“商转公”业务……

  10月15日,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内江市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九条重磅举措,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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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城市品质推介和精品楼盘展示西北行·走进青海西宁活动举行

  《措施》明确,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按照“以需定购”“职住平衡”原则,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以及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用房。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和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相应优惠支持。

措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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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了解楼盘情况

  优化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措施》提出,在内江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县(市、区)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措施三

  实行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阶段性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住房时同时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在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鼓励推行“商转公”业务……《措施》明确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措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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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措施》支持居民住房换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后1年内在内江重新购买住房的人员,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税优惠。房地产企业对换购14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不低于总价2%的购房优惠。

措施五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措施》提出优化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购房人的风险状况、收入特点、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措施六

  支持团购方式购房。《措施》指出,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期间,通过团购方式在内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由内江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指导开发企业发放家居家电消费券5000元/套,共计5000套。

措施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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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踊跃参与优惠活动

  《措施》积极支持房票安置。在集体土地征拆、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城市更新、城市D级危房隐患点消除、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将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消化历史存量。

措施八

  《措施》提出,有序推动非住宅土地去库存。允许将满足条件的存量商业用地或商住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对尚未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用地,可按程序进一步优化车位配建比例。

措施九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也是9条措施之一。《措施》提出,将加大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规避预售资金监管、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等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力度。

(来源:i内江 文图:徐艳梅)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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