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28
2020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继续秉持“无强制、非执行,惟联动、方治赖”理念,坚决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川南临港自贸片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85条,判处41案45人,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力震慑被执行人。
8月25日上午,龙马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正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并当庭宣判。杨正才当庭深刻忏悔,认识到到藐视法律、挑战司法权威的严重后果,恳请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躲!拒不履行 跑为“上策”
被告人杨正才因欠付王某某车辆费用24万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杨正才拒不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致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龙马潭法院将上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19年5月13日,杨正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取保候审期间,杨正才逃之夭夭。龙马潭区法院决定对杨正才逮捕和实施悬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查找其行踪并向公安、检察院、法院举报。2020年8月12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杨正才抓获。
苦!身患重病 生活艰难
杨正才交代,他第一次被抓获后,以为自己只要将欠款还清就不用承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拒不到庭,并到外地打工。后发现自己被网上追逃,惶惶不可终日,害怕被抓而不敢继续工作,且突然患上重度贫血症而不敢到医院接受正规的治疗,生活窘迫、举步维艰。在被抓获以后,如释重负,悔不当初,深刻认识到自己应该诚信做人,面对法律的制裁而不是逃避。
判!认罪认罚 履行从宽
法院审理认为,杨正才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已全部履行还款义务,取得申请人书面谅解,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杨正才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唐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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