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导致很多企业停工停产、商家歇业。为高效保障企业、商家有序复工复产,增强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7日制定了《企业复工、商家开业、工人返岗专项司法服务措施》。
2月1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文耀全到龙马潭法院督查疫情防控、审执工作,并提出要求: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心关爱一线防疫干警;二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把握好审执案件尺度;三是总结线上审执工作经验,继续提高审执效率。
执行保障复工复产
龙马潭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转变执行工作模式,强化重点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网络集中司法拍卖、微信视频约谈、执行和解、云上法庭发放案款等在线执行工作,保障企业复工、商家开业、工人返岗,执行结案35件,执行到位金额1004万元。
救济助力复工复
龙马潭法院为保障复工复产,在《企业复工、商家开业、工人返岗专项司法服务措施》中明确规定,涉案企业、员工在复工复产中如遇紧急困难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和川南自贸玉带包拯爱心基金扶持等,切实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保障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拓展爱心基金范围
龙马潭法院拓展川南自贸玉带包拯爱心基金来源,与12家金融、类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每投案、自首一人,上述企业自愿向保险公司支付1000元,为经济困难的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购买执行悬赏保险。为开展司法救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先于执行,助力商家开业
泸州首例虚假销售防疫口罩诈骗案,龙马潭法院于2月21日审理并作出判决。受害人陈某系个体经营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已停业在家多日。为切实保障受害人权益,保障其复工开业,龙马潭法院先予执行1万余元,并启动商家开业专项司法救济,由法院救助资金先予垫付1万余元。23日通过微信视频将案款28160元在线支付给受害人陈某。该笔款项的及时兑现,有效地缓解了陈某的生活压力,助于其复工开业。
精准服务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部署要求,龙马潭法院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复工、商家开业。(文雯)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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