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4
泸州首例虚假销售防疫口罩诈骗案,暨郑某红犯诈骗罪一案,龙马潭区法院于2月21日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案件审理期间,受害人陈某以经济十分困难为由,向法院申请尽快追回案款。经了解,陈某系小微个体经营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已停工在家一月余,该笔款项如能尽快兑现将有效缓解其生活压力,也有助于复工开业。
法院审查后认为陈某的申请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因被扣押的赃款系涉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冻结,有专属流程需耗费一定时间。为切实保障受害人权益,保障其生活及复工开业,结合龙马潭区法院正在开展的疫情期间助力商家开业专项司法服务内容,由法院救助资金先予垫付兑现。23日,通过微信视频,该案案款28160元已在线转款,无接触支付到位。(王亚梅 王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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