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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起,泸州为纳税人免费办理发票寄递业务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3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发出了《关于免费办理发票寄递业务的通告》,承诺从2月3日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为泸州市纳税人免费办理发票寄递业务。

全市纳税人可以通过登陆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发票使用”模块填写好申请内容,领取方式选择“邮寄”,即可成功申领发票。泸州市税务局收到申请后会尽快为申请人邮寄到家,让纳税人足不出户领取发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市税务局温馨提示:为了防控疫情,请纳税人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涉税事宜。如需咨询税收政策或了解网上办税有关操作,可关注“酒城税务号”,也可通过电话或网络途径联系税收管理员以及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完)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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