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9-04
目前,四川省21市(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全部公布。
其中,成都市、甘孜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97元/日)和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22元/小时和21元/小时。
其余19市(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同,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详情如下:
小贴士: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资讯多一点:
问: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答: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四川日报-四川人社)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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