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10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关于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我区《关于实 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要求,对纳溪区全 域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组织
(一)暂停纳溪区域内道路客运班车(包车、城镇公交、农 村客运)。
(二)河东客运站暂停运行。区外来纳客运车辆在河东客运 站落客后不再上客发班。
二、城市客运组织
城市公交、私家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运行。
三、高铁、机场客运组织
云龙机场和泸州高铁站到达目的地为纳溪的旅客,乘坐摆渡 客车闭环至 G76 厦蓉高速纳溪收费站后换乘应急运力。
四、公路组织
(一)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双向查验。
对于进入纳溪区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货车以及经疫情防 控指挥部批准的公务用车、物资保障车等,严格查验司乘人员“风 险城市旅居史”、健康码、行程卡以及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明后放行,如未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提供免 费核酸检测服务。从省外驶入的上述车辆还需扫“入川码”并就地 免费核酸检测后放行。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劝返。
对于驶出纳溪区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货车以及经疫情防 控指挥部批准的公务用车、物资保障车等,严格查验司乘人员健 康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扫“场所码”后放行。其他 社会车辆一律劝返。
(二)国、省、县道管控参照高速公路实施。乡、村、社道 实施管控。
本通告自2022 年9月9日起实施,暂定实施至2022年9月12日,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2年9月9日
(来源: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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