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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取消餐馆限流,鼓励领导和干部职工带头消费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24

 为促进餐饮业全面复工营业,23日,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全面加快餐饮业经营复苏的通知》,要求取消原有堂食餐位密度;在非城市主干道,经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允许临时“占道经营”;鼓励领导和干部职工带头消费等,从6个方面推动泸州市餐饮业全面复苏。

 全面恢复餐饮营业

 取消原有堂食餐位密度、中餐大桌间距、小餐桌餐椅摆放等流量管控措施,但暂缓婚、丧、生、寿和农村自办集体性筵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活动。

 消费者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近14天无境外旅居史或“高风险人员”接触史,不属于高中风险人员,测温正常,即可进店正常消费。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按照《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各区县、园区要指导街镇加快推进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复工营业,靠前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促进餐饮业加快复苏。

 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加工场所、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营业期间员工须佩戴口罩,并加强体温监测。

 改善餐饮消费环境

 非城市主干道餐饮经营单位,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居民生活、安全通行和消防安全前提下,经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允许临时“占道经营”,可设置外摆位、等候区、就餐座席、摆放促销宣传品等。

 提振消费信心

 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带头消费、积极消费、按需消费,并带动身边居民消费。 

 支持餐饮经营单位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引导消费者到店进餐。鼓励餐饮经营单位依法开展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营销推广,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潜力。

 倡导文明用餐方式

 践行餐桌文明,推广公筷公勺制、分餐制,培育健康用餐新风尚,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餐饮行业相关商(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从经营管理、外卖管理、安全管理、宣传引导等多方面入手,推动我市餐饮业全面复苏。 

 《通知》所指餐饮经营单位包含社区、综合体、景区酒店、特色小镇和农家乐等各类餐饮。

 (来源:泸州发布)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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