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16
3月13日下午,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也仲当班“主播”,通过“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在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同步直播。
云中谁寄锦书来?且看跨越两省的当事人如何赶赴这趟“云上之约”。
“云”立案:千里之遥 无“微”不至
2014年,山东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出售耐火设备材料。2016年设备装置完毕并通过验收,2017年质保期满。
因四川某公司尚欠设备材料费、建安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亦未退还,山东某公司诉至我院。长途迢迢、疫情之下,山东某公司通过四川“微法院”申请立案,并将相应纸质资料邮寄纳溪区法院。3月9日,立案庭网上审查通过,千里“微”立案成功。
“云”法庭:“看不见”的法官助手
13日下午15时,在确认信号连通正常,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扫码进入视频通话后,主审法官敲响了法槌,跨越川、鲁两省的隔空庭审开始。
和到庭参加庭审的程序一样,“云上法庭”为法官、诉讼当事人提供全流程的服务;和到庭参加庭审程序不一样,“云上法庭”更为智能、便捷、高效,比如证据出示,当事人可以直接上传……在休庭调解阶段,法官和双方继续“云”对话,在有利企业复工复产、有利企业经营发展的调解氛围下,就欠款金额、付款时间,以及发票出具等问题进行了恳切交流,案件得以调解成功。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平台发送,法官和当事人直接在平台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非常赞赏这种快捷高效处理的方式。周也仲表示,“云上法庭”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让庭审更加便捷,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更加全面辅助法官开展审判工作,是“看不见”的法官助手。
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纳溪区法院大力借助网络进行立案、调解、开庭,“云审判”持续上线。疫情爆发以来,截至3月13日,纳溪区法院网上立案38件:“微法院”立案35件、跨域立案2件、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立案1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4 件、其中调解成功2件,智能远程庭审系统“云上法庭”开庭审理13 件、其中调解11件、判决2件。在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文/阮蓉 阳霞 图/刘佳)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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