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10-31
为进一步扩大文旅泸州品牌影响力,根据《泸州市加强宣传营销推广激励奖补实施细则》(若干政策措施第19条),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启动文旅宣传激励申报。原创正能量短视频收获高流量,最高奖励2万元!
时间安排
(一)申报作品时限
须为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正式上线发表的作品。
(二)申报受理时限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范围与标准
严格执行《泸州市加强宣传营销推广激励奖补实施细则》规定,涵盖两类激励:
(一)原创短视频传播激励
个人或自媒体账号通过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哔哩哔哩等平台发布原创文旅短视频,内容需展现泸州文旅资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达到以下标准:
1.单条播放量≥100万或点赞量≥5万激励1万元;
2.单条播放量≥50万或点赞量≥2万激励5000元;
3.单条播放量≥10万或点赞量≥5000激励2000元;
4.单条播放量≥5万或点赞量≥2000激励500元;
按播放量/点赞量分档奖补,单条最高1万元,同一账号年度累计不超过3万元;
(二)官方账号供稿/共创激励
短视频作者自愿将原创作品无偿授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账号(含抖音、微信视频号等)使用,或被官方选中联合创作,在“文旅泸州”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作品达到以下标准:
1.单条播放量≥50万或点赞量≥2万激励2万元;
2.单条播放量≥20万或点赞量≥1万激励1万元;
3.单条播放量≥10万或点赞量≥5000激励3000元;
作品被“文旅泸州”官方平台采用或联合创作的,单条最高2万元,同一作者年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
详细内容请点击:最高20000元!泸州文旅宣传激励政策来了,个人、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承诺书
4.企业法人或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作品链接、平台数据截图等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请按A4纸规格尺寸印制,一式3份,材料内资料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材料中复印件清晰,企业申报需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加盖骑缝章,在申报时间内寄送至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宣传投促科。电子材料请将邮件标题命名为:宣传营销推广激励奖补申报+原创短视频/供稿/共创,在申报时间内发送至邮箱lzwlxctck@163.com。
同一作品同时符合“原创短视频传播激励”和“官方账号供稿/共创激励”申报条件的,只可选择其中的一类申报激励,不可同时享受两种申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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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内容合规性、数据门槛进行形式审查,拟定合格名单。
(二)结果公示:拟激励名单在“文旅泸州” 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实名提出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异议成立的取消激励资格。
(三)资金拨付:根据最终公示结果,按程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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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旅泸州)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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