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9-23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3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刚提名:
决定免去:
顾 珏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熊 超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 勇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 建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 刚为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陈 建为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二、根据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罗小兵提名:
任命:
钟晓峰为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何劲松提名:
任命:
郑长松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浩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代亮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萍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 菊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伯芬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明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 琴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龙倩倩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国艳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苟学蓉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 骜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学瑜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盛柯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秉慧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 莉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甘雪峰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蓝 琳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卢朝霞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王秋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美庆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连启容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江林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 鑫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阚 敏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红春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渝超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文 惠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楠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 宾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涂 华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 泉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兴春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绍兴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甘泽琼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云丰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白金山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 莉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鹏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 严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 尧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毛坤海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四、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决定:
钟晓峰为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吕沐洋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小兵辞去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2条规定,宜宾市翠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小兵辞去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报宜宾市翠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宜宾新闻网-翠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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