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9-15
近日,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决定向1542名学生颁发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向5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

其中,赖佳馨(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傅双月(泸县二中城西学校)、杨子轩(叙永县叙永镇中心校)、银紫希(泸县城东小学校)、罗艳文(四川省合江县中学校)、李姝瑶(叙永县天池初级中学校)等6名学生获得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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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宋庆龄奖学金?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优秀少年儿童榜样。每两年颁发一次。
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候选人需要具备这些条件:
思想品德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恭喜以上获奖同学!
(来源:泸州教育体育-四川教育发布 综合教育部网站)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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