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8-15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农业环保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古蔺县行政区域内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畜禽养殖污染类
1. 养殖场、养殖户通过暗管、沟渠、渗坑直排、偷排养殖粪水、沼液;粪污处理设施破损、防渗不到位,粪污渗漏污染土壤、水体。
2. 畜禽干粪露天堆放,无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粪污随意倾倒于林地、河道、沟渠、路边。
3. 粪污消纳土地不足,超量还田,造成面源污染;粪污转运台账、资源化利用台账缺失、弄虚作假。
4. 病死畜禽私自丢弃、掩埋、售卖,未按规定交由无害化处理机构处置。
5. 废弃兽药、疫苗瓶、针头等农业危废随意丢弃,未规范收集、移交处置;过期兽药违规堆放。
6. 养殖场异味长期扰民,未采取除臭管控措施。
(二)水产养殖污染类
1. 水产养殖尾水未经沉淀净化直接外排;在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开展水产养殖。
2. 违规投饵、滥用渔药,造成水体污染。
(三)种植业面源污染类
1. 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化肥盲目过量施用。
2. 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随意丢弃在田间、沟渠、河道,不落实回收制度,回收台账不完善。
3. 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随意倾倒进河道、沟渠,未开展资源化利用。
(四)农产品初加工污染类
粮食、畜禽、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废水直排;加工废渣随意丢弃,未资源化处置;生物质、燃煤废气无治理设施。
(五)其他农业农村领域环保问题
农业项目违规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产业建设产生废渣乱堆乱放;农业生产活动侵占河道等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的生态环境违法线索。
注: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不属于农业农村局受理范围,可向属地乡镇、生态环境部门反映。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线索,我们将按规定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办理。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830-7102121
(二)信函、现场举报: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四川省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双创中心1号楼7楼,邮编:646500。
三、举报须知
1. 线索尽量写明违法主体、详细地点、发生时间、主要违法事实,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办理。鼓励实名举报,请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反馈办理结果;匿名举报请提供充分、可核查线索。
2.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恶意举报。一经查实恶意诬告,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 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4. 线索受理之后,将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核查处置;已经立案、正在办理、已经办结的重复线索不再重复受理。
5. 本次线索长期征集。
特此公告。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来源:古蔺融媒)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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