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7-11
连日来,泸州气温持续攀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园区)住建部门及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高温天气施工安全。
《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守“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原则,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高温应急方案,将防暑降温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针对作业时段安排,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或轮换作业的方法,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或人员中暑。原则上,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至40℃以下时,上午11点至下午3点严禁室外露天作业,全天户外露天作业累计不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至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露天作业者加班。特殊工种需根据施工环境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通知》还要求,做好防暑降温物资保障,积极改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境,对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采取防暑降温措施;要落实防暑降温物品,为一线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如凉茶、藿香正气水、风油精、十滴水等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夏日送清凉”慰问活动。同时,各项目部要利用工作群、朋友圈等渠道,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知识,加强一线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对身体状况不佳人员及时调岗,严禁赤膊、穿拖鞋上岗,做好防晒措施,避免阳光直射头部。
《通知》还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提出要求,高温时段要减少高空、焊接、有限空间等风险作业,加密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巡查,严防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对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品实行专人专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此外,各有关单位要完善汛期及高温应急抢险预案,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主管部门预警,确保人员、措施、责任到位,遇突发状况及时处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采取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
编辑:肖昂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