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7-03
日前,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对泸州市江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干部孙子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子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验收、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孙子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江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子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江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泸州)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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