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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送炭!内江将为这些企业送来真金白银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2-27

 2月26日,记者从内江市商务局获悉,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服务业企业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市16条涉及服务业企业的支持条款,对疫情防控期间达到相关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雪中送炭!内江将为这些企业送来真金白银(图1)

 该《实施细则》主要支持对象为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复工营业的中小企业、纳入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企业、城乡快递配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的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超市及社区生鲜店以及承担生活物资调运任务的企业。

 《实施细则》明确主要支持的方向有六个方面——

 对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复工营业的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0日至疫情结束,贷款贴息可从2020年1月1日至疫情结束,下同)到期续贷和新增金融机构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给予不超过50%、单户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对纳入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库和疫情防控餐饮保供企业库的储备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人员加班工资、物流运输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快递企业物资配送,疫情防控期间快递企业网络派单量30万单(含)以上10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补贴,网络派单量100万单(含)以上20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网络派单量200万单(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疫情防控期间配送企业城区餐饮配送量5万单(含)以上1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资金补贴,10万单(含)以上2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补贴,20万单(含)以上40万单以下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40万单(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

 对经营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超市及社区生鲜店,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营业的,按规模给予适当补贴。其中,营业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每月补贴不超过1.5万元,1000~3000平米(含)的每月补贴不超过1万元,200~1000平米(含)的每月补贴不超过5000元。

 对承担省政府下达的生活物资省外调入内江任务的企业、省内其他市(州)调入内江任务的企业,所产生的物流费用分别给予不超过50%、30%的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特殊贡献或存在特殊困难的企业,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实施细则》还同时明确了申报程序、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细则。

 (来源:最内江)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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