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5-13
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公示了一批名单,拟认定113家单位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公示期为5月11日至5月17日。
其中,泸州4个项目入选,泸州市纳溪区纳溪杨氏香囊传统制作技艺入选传统技艺。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四川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建议名单(共计74个)。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保护单位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703710
邮箱:529946342@qq.com
(来源:纳溪发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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